【信息发布时间:2024-02-29 16: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内河港闽航港务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闽航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灌南县内河港闽航港务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河左岸,堆沟港镇合兴闸河口,江苏省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上游距灌河国际码头约 3km,下游距三航五公司出装码头约 3.8km。地理位置优越,港区集疏运条件良好。
根据吞吐量预测,考虑水陆域条件和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本项目拟建设 2个 300t 级散杂货泊位,占用岸线 145m,设计年通过能力 68 万吨,可满足 2025 年预测吞吐量 60 万吨的需要。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灌南县内河港闽航港务码头工程本项目设计招标设 1个标段,即 GNNHG-MISG 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陆域形成、堆场道路、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及设备、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等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咨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或完工证明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1个内河港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3.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肆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连云港闽航港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临港产业园区亚新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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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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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18936636222 |
|||
招标代理 |
: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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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3单元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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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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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518-85639068 |
11、其他
11.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1.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1.3 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及开标解密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刘工(联系电话:15251217323)。
11.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1.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南县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1.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