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1-03 1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S268-KY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已批准建设,且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68 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起于 S268 与 X303(白石线)交叉口处,向南利用李洪公路改建,经顾官庄后转向西南,避让洪庄镇规划从镇西侧绕行,与洪石公路平交后,上跨陇海铁路,最终顺接 S268 新沂段,路线全长 6.893km。
陇海铁路是国铁Ⅰ级客货共线铁路,双线,跨越处线间距 4.0m,电气化铁路,无缝线路,有砟轨道,60kg/m 钢轨,混凝土轨枕,运行速度 160 公里/小时(连云港~新沂段)。
本次设计内容为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具体设计范围为铁路北侧K3+924.758至铁路南侧K4+621.958(上跨陇海铁路大桥范围),全长约700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安费约1.06亿元,总投资约1.56亿元。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268-KYKCSJ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①268省道(东海洪庄至新沂段)上跨陇海铁路立交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桥梁工程、附属工程、铁路配合迁改工程、铁路通信迁改、铁路信号迁改、铁路电力迁改、接触网过渡及恢复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②为进行上述工程的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③汇总各阶段需报批的工可、设计文件、专题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铁路部门审查意见;
④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3)周期安排
①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②初步设计阶段:取得工可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④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⑤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投标人应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具备上述工作内容相应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铁路相关专业);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钢铁路204号
联 系 人:陈春梅
电 话:0518-8722773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13813968481
E-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