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21 22: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示范区经备〔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主要接卸综合货源(包含红土镍矿、有色矿、建材、煤炭等)。为恢复、稳定并扩大货源市场,保证接卸货源数量上的稳步提升,并积极应对当前日渐严峻的环保形势,为后续公司经营发展培育支撑性货种,需建设环保大棚。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上量增效和中长期甚至远期的发展要求。本项目主要分为两个单体,1#环保大棚,封闭区域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2类(储存综合货源,包含红土镍矿、有色矿、建材、煤炭等);2#环保大棚,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建设规模:1#环保大棚(丙2类)面积105152.56m2,轴线尺寸为800m×135m,局部宽度114m,顶部高度48m。2#环保大棚(戊类)面积99130m2,轴线尺寸为747m×133.7m。顶部高度48m。屋面以下、基础顶面以上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础,屋面为膜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配套工程包括变电所、柴油发电机组,在1#、2#环保大棚项目间的纬二路北侧新建两套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组,分别为1#、2#环保大棚项目提供用电,单个变电所尺寸为27mx3m;单个柴油发电机组尺寸为4.5mx3m,室外柴油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环保大棚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土建(含气膜结构安装)、气膜结构(材料、设备)及附属工程施工等,2#环保大棚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初步设计。
2.3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为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3.2重要节点工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25天内提供勘察成果,收到中标通知书4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并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b、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c、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①气膜结构施工工期为90天,其中现场安装时间为30天,起膜时间为7天;
②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各个施工区的施工顺序,并提前5日报业主管理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③开工准备要求:质量监督受理后3日内开工;
④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满足上述要求资质的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质要求的其他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和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必须包含港口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是指:港口建筑物、港口堆场。
(3)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②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必须包含港口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是指:港口建筑物、港口堆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4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建筑师)或以上职称;
3.5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数不低于2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预约,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堤路1号
联系人: 陶志明
电 话:0518-81765032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联 系 人:张璐瑾
电 话:0518-82388301
E - mail:528728989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52872898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 (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9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 15~30 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会议主题: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会,会议号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发放,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1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 2012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为准;2012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8.12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