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6 17:5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开审备〔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厂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增智能化箱梁生产线,新建多功能厂房11440平方米、锅炉房80平方米、固废仓库30平方米、变电所2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实现新增年产预制箱梁1000片。
2.1.3最高投标限价:138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厂房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2024年2月-2024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2月-2024年7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建立链接至诚信库。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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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8分) 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类似业绩:(2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R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 (2)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计算(10分)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1.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2.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1.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2.0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2.5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1.0分 说明:(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做无效标处理。 |
2.3.3(3) |
业绩(2分) |
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工程(钢结构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有一个得 2 分, 最高得 2分; |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4)请将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建立链接至诚信库。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15366667262
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2001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52112802
2024年9月6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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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