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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西延道路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西延道路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复〔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中建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西延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标段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28国道以西,石化七道西延,中心河上。
2.1.2建设规模:石化七道西延道路工程,主要包含石化七道跨中心河桥梁及两边连接道路,设计总长182m,宽24m,其中桥梁总长100m,一联5跨,每跨20m,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连续箱梁,下部结构为桩柱式桥墩、座板式桥台,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半幅桥梁设计可满足800T大件运输需求;道路设计长度82m。同步实施照明、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2369.757589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2251.26971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桥面铺装。
2.1.5工程质量要求:等级达到连云港市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西延道路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石化七道跨中心河桥梁及两边连接道路,同步实施照明、排水、交安等附属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包含桥梁施工)施工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④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工程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原始签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30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6.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7投标人承诺书;
6.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2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5)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3投标报价评审:
7.3.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①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②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8%。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②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招标控制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7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邮编:222000 |
邮编:222000 |
联系人:崔丽丽 |
联系人:柳亚男/纪英智 |
电话:0518-82256886 |
电话:0518-82106687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liuyanan@jsyangjing.com |
2024年7月19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