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7 16: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审备〔2024〕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孔望山路西侧,秦东门大街南侧,庵山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规划在场地西北角建设1栋体育健身服务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1505.17平方米),在场地西南角建设1栋体育管理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784.29平方米),及新增建筑面积应配建的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7922.76平方米)、架空连廊(建筑面积650.91平方米)、附属设施等。
2.1.3招标控制价:133627678.64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5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施工,包括土建、桩基、基坑支护、钢结构、幕墙、安装、室外管网及预埋井、室外道路铺装、景观小品、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05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库)施工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评标时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选择的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80 分;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
(一)投标报价(8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683.18万元。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页);0-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0-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0-2 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8-10 页);0-2 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页);0-2 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0-3 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0-3分
8、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4年08月08日10时3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二楼开标5室。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 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库)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0.25分,最高得1分。
(2)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库)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说明: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评标时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5)本评审项的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7.3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北路 66 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季琨
联系电话:0518-80192992
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13815658652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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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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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