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0 17:4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服【2022】2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接入部分概况:
第一路电源:由110kV西苑变电所II段母线129国际线H143出线开关变电所外开断新建10kV环网,再由新建环网新出一回10kV电缆线路经小区新设前置环网至1#开闭所进线;第二路电源:由110kV西苑变电所I段母线117出线开关新出至变电所外开断新建10kV环网,再由新建环网新出一回10kV电缆线路经小区新设前置环网至1#、2#开闭所进线;第三路电源:由110kV陡沟变电所II段母线127西城线144号杆T接,设置柱上开关一台,高压电缆有柱上开关下桩头至小区红线外新建前置环网,电缆接入至2#开闭所进线。接入项目部分工作范围自电源点起至小区开闭所止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土建工作均在此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②内线部分概况
伊城名苑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23947.84平方米。项目新建6座配电房,均为地上。内线部分工作范围自小区变电所起至各计量箱、变电所内智能化等的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土建工作均在此次范围(含充电桩后的电缆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2招标范围:伊城名苑变压器、环网柜、中置柜、低压柜、分支箱、表箱、电缆及电缆附件、小区变智能化等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5质保期:2年,自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2.6 标段划分:1个;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950万元(含暂列金额4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本次招标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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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业绩: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商务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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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或评审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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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 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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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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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满足评审基准分14分。 项目需要技术参数标注▲的指标为重要指标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本项最高得14分,最低得0分。 标注▲的指标请按照附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响应情况并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与要求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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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6分,少一项扣2分,没有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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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案(0-5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供货程序、保障供货质量的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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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0-5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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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5 分) |
①交付使用期 (0-5分):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 1-2 天,得 2 分;提前 3-4 天,得 3 分;提前 5 天或以上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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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10分) |
1、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质保期二年后,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售后服务响应(2分) 投标人书面承诺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接到招标人通知起2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2分,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得1分,低于24小时内完成修复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售后服务(4分)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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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安装方案(0-5分): 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2、调试方案(0-5分): 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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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完成过单个合同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配电业绩(含专业分包)得5分,最多得5分。 注: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金额及时间以主合同载明的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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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安装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至制作工具“货物技术标”中,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③投标文件明标处不得出现安装及调试方案涉及的内容。 特别提醒:若安装及调试方案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安装及调试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4年7 月10 日至2024年 7月17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8月 1 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4年 8月 1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8、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5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优步学府7#楼3单元-302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田部长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18-88231198 电 话:0518-81185228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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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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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7.0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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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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