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1 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40510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创业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规划年处理废橡胶6万吨厂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厂区占地面积 6847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342.82平方米,主要包括单层厂房3栋、乙类仓库1栋、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最大单跨跨度为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处理车间、裂解车间、炭黑车间、蒸汽锅炉房、以及配套的储存场地、环保设施、污水处理、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及空压制氮、事故水池、循环水池等配套设施。6 万吨拟配置2条 30000吨预处理生产线、6条 10000 吨/年智能连续热裂解生产线、3 条 7000 吨/年炭黑生产线。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37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10万元;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19060万元(含暂列金额15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内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专项设计、工艺配套设计、深化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各类车间、仓库、堆场、办公楼、化验分析室、控制室、变配电室、机柜室、消防水池(消防水罐)、泵房、循环水池、门卫及计量间、罐区、管廊工程等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内容包含土石方、桩基、基础、基坑支护、钢结构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修、智能化、供配电(含配电房设备)、防雷、仪控、工艺等工程设计;室外道路及铺装、给水及雨污水管网、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外照明、标识标牌标线、围墙、大门等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工艺设备及设备基础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本工程包含临时用电、用水工程设计、报审;本工程与红线范围外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等相关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各类车间、仓库、堆场、办公楼、化验分析室、控制室、变配电室、机柜室、消防水池(消防水罐)、泵房、循环水池、门卫及计量间、罐区、管廊工程等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内容包含土石方、桩基、基础、地坪处理、基坑支护、钢结构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外装修、智能化、供配电(含配电房设备)、防雷、仪控、工艺等工程;室外道路及铺装、给水及雨污水管网、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外照明、标识标牌标线、围墙、大门等室外附属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设备基础等全部工程施工;本工程所有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报监、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
本工程包含临时用电、用水工程施工;本工程与红线范围外的自来水(含托管费)、供电(含高可靠性费)、燃气(含增容费)、通信(含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费用)、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施工、验收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3)其他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等工程相关报建报审报监、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工程中及验收涉及到的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费用除外)、材料检测及工程质量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规划、环保、防雷、消防等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结算、保修(养护)、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4)本工程不包含的内容:废旧轮胎收运系统、厂内运输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生活家具不在本次招标的范围。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建筑面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5)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并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开标评标。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以上,合格分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后续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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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 计文件 (25分) |
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总平面设计 (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1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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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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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 (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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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 (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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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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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 (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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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 (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3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3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2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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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 (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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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2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下浮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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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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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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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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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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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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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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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1分) |
答辩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地点为: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一室。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 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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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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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7、环保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8、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1)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4)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7.2定标办法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纬八路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8-85522323
(1)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18-85522323
(2)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电 话:0518-8063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