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0 15: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与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道路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道路建设一期工程与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道路建设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复〔2024〕11号、示范区经复〔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与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道路建设一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位于中心河西岸以西、西安路以东,沿线与石化九路平交。
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位于陬山路以南、石化七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
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以下简称石化七道):新建道路长约1.44千米,红线宽度35米(一期实施宽度16米机非混合车道及两侧土方回填),一期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照明、消防等;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以下简称石化九路):新建道路长约1.649千米,红线宽度35米(一期实施宽度16米机非混合车道及两侧土方回填),一期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照明、消防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6223.5724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6223.5724*95%=5912.3937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分为石化七道及石化九路两个单项工程,各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中:(1) 石化七道工程总承包控制价:3012.4979万元;
石化九路工程总承包控制价:3211.0745万元;
(2) 石化七道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8万元;
石化九路工程设计费控制价:18万元;
(3) 石化七道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价:2735.63324万元;
石化九路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价:3002.118619万元;
(4) 石化七道设备购置费控制价:67.726644万元;
石化九路设备购置费控制价:13.84993万元;
(5) 石化七道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控制价:54.3563万元;
石化九路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控制价:57.0212万元。
(6) 石化七道暂列金为:136.7817万元;
石化九路暂列金为:120.084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
(1)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335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关键节点:第一阶段2024年8月31日完成路基山场碎石回填,确保周边企业车辆可通行。
2.1.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创建市优工程。
(1)设计质量:设计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装配式部件生产、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石化七道(中心河-西安路):新建道路长约1.44千米,红线宽度35米(一期实施宽度16米机非混合车道及两侧土方回填),同步实施消防、照明、排水、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石化九路(陬山路-石化七道):新建道路长约1.649千米,红线宽度35米(一期实施宽度16米机非混合车道及两侧土方回填),一期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照明、消防等。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1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由牵头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 11月至2024年 4 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不可为同一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1)或(2)或(3)满足其一即可:
(1)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2)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
(3)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及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及项目投资额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合同金额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相关人员证书(均为有效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授权代理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
②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7.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7 分; 2、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3、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分,工程业绩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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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2.评标价得分计算方式: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5 分,每高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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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技术方案文件相匹配(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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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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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承包人需从以下几方面对设计管理方案进行描述: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评审小组针对上述描述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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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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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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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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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安排合理,提供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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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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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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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评委认为投标人评分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打分低于评分分值70%的分数时,需要在评标记录中进行说明并签字。 2、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方案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内容、文字(含图片及图片中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注: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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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3.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注: (1)请将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项目职称类别、等级、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国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不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需按照一人一证进行配备,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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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2)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或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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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本项业绩评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业绩。投标人业绩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3)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规模及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4)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规模及项目建设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签约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
7.3定标办法
本工程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邮 编:222047 |
邮 编:222047 |
联 系 人:崔丽丽 |
联 系 人:张斌、朱琳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0518-8210668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hulin@jsyangjing.com |
2024年 6 月 20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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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