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19 17: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1】503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10kv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10kv配电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至义塘路、西至振武路、南至金海路、北至驰海路;
2.1.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4217㎡;
2.1.4、工 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最高投标限价:240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榆园小区10kv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如含接入工程,接入工程费用不计入工程造价。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2、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等,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方法一及方法三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2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6-15页);2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3)答辩程序及方法: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5)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具体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9日11时;地点为: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1室(黄海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分)
2021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配电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如含接入工程,接入工程费用不计入工程造价。
(4)资格审查业绩不纳入本项打分。
(四)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青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滕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203309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8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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