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13 16: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福未来城东区、中区路灯采购与安装
本招标项目 徐福片区榆城路、滨河路、临河路等海绵城市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备〔2021〕13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金海岸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福未来城东区、中区路灯采购与安装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 路灯采购及安装(含电缆、配管、接地、调试等)
2.1.2交货地点: 赣榆徐福片区横一路(通榆河-榆城路)、临河路(海城路-纵五路)、纵四路(临河路-横六路)、横六路路灯工程采购与安装,具体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1.3最高投标限价: 2447166.0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1.5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2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招标人推荐品牌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1 |
灯源品牌 |
飞利浦、施莱德、索恩、欧司朗 |
投标人所投产品或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6万元及以上路灯项目施工或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6月13日至2024 年 06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4.5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6月 26 日上午09 时 00 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二、方法三,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7.1.3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标准
7.2.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2.2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再次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7.2.3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99%、100%。
说明: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金海岸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和安大厦
联 系 人: 闫部长
电 话: 0518-8603186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东路时代大厦D区6楼西侧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3815683999 15895799519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以及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介质要求为U 盘,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且能正常读取)。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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