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5-31 09: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悦珑府三期四期消防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悦珑府(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由连发改备(20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悦珑府三期四期消防工程施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平山北路与琴海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9.2万平方米,地上面积140603平方米,地下51626万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19748164.45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34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消防工程清单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自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防排烟及平时通风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管理系统、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与消防有关(包括消防控制室设备安装)的所有系统工程,另外包含地下室全部系统抗震支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1月0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5)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原件可追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江苏”“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异议投诉处理等。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5 月 31 日至2024 年 06 月 0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7.评标方法
7.1招标文件评标入围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一:全部入围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 +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内: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注:(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2、施工组织设计(13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3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1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 6-15 页);1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闭卷书面形式答辩,答辩现场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相关工程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答辩程序及方法:
①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③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④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⑤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⑥本次答辩采用闭卷书面形式答辩,答辩现场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相关工程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类似业绩(2分)
1)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说明:
(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6)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7)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原件可追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平山北路与琴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57151270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街道新滩管庄路九岭村八组8-213
联 系 人: 徐工(招标代理) 徐工(造价)
电话:0518-8558908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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