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5-06 18: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北辰家苑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40301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辰家苑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以东海行审备(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通贯路北侧、幸福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北辰家苑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12214.03m2,主要新建10栋住宅楼。(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约7.823万平方米,容积率1.72,建筑密度21.72%,绿地率28.59%。项目规划10栋住宅,其中9层1栋、10层1栋、11层3栋、18层5栋;配套建设商业服务网点、物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邮政服务用房、消控室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39700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39394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306 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6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至少满足绿建基本级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2.2.1.1完成红线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编制)、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设计配合服务(包含施工现场配合、专业设计配合、竣工图审核及质量缺陷处理等配合服务)。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设计、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地下室、设备间、控制室、物管用房、公共部位)、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内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通信配套(三网)、景观园林设计、景观小品、信报箱、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导视系统设计、交通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标线、标牌、标志灯、限位器、减速带、防撞条等)。红线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红线和市政接驳位置改造设计(红线与市政道路间土方开挖回填、铺装、绿化、亮化、路缘石、雨污管网接驳市政管线、开道口、绿化迁移等)。最终方案及施工图应提交招标人确认,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同时负责配合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广电)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
2.2.2施工范围:
2.2.2.1包含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临时和永久)、临时围挡、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围墙、土石方、建筑、结构、装配式、单体户内和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部品部件,含地下室、公共部位、物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用房、电信机房、门卫、社区大堂、消控室、弱电间、水泵房、配电房、架空层、垃圾站等所有内装)、单体及地库出入口雨棚、技防、楼宇亮化、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梯采购安装、水泵供货安装、同层排水、大区和单体智能化、人防门和人防设备、地库地坪、幕墙、保温、涂料、外门窗、栏杆百叶、入户门、电子锁、防火门、单元门、太阳能、供电土建附属(依据电力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配电房室内装修及设备基础、智能化设备与联网、门窗、室外电力管网与设备基础、防水封堵、车位充电通道、配合供电验收、挂表协调、电表以下电缆及通道等)、配电箱及相关元器件、三网合一、信号覆盖(包含地下室、电梯等公共区域)、通风工程、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小品、种植土、苗木、景观绿化铺装、景观照明、体育游乐设施等)、地上地下的标识标牌及标志标线、海绵城市等)、信报箱、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内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进出线电缆、雨水回收等)、智慧工地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示范区工程(包含景观及精装修施工和改造)等工程。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工程,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负责乙方施工范围内现状红线与市政接驳位置改造设计、施工、手续办理(含相关费用)等全部工作。负责配合本工程相关的供电、自来水、燃气等接入工程的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配合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建安造价(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变更证明。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4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7招标人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 6 日 9 时 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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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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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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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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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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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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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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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0.3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0.3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0.2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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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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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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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下浮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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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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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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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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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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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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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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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答辩(1分) |
(1)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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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版幅为A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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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 (5)暖通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 (3)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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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有一个得0.2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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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变更证明;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二、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自清路8号 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联 系 人:薄工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0518-80321092 电 话:13851238815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 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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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
12.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商务技术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许工,电话:13851238815
14.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38156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