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4-30 1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备〔2023〕65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赣榆供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片区,四至为青龙大沟以东,兴庄河以南,青口河以北,秦山岛以西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赣榆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主要为了有效解决城市内涝、排水不畅等问题, 打造海绵城市而进行的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5km排水管网建设(含雨水口、检查井、管渠、排水口、防潮闸等)、新建泵站1500m2、雨水贮存设施、调蓄系统、及购置移动排水设备等。
2.1.3、招标限价:1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为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提供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赣榆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以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施工项目: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投资额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3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201开标室
5.3、电子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步上传至系统,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说明: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线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通过U盘线下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须同时完成网上上传(须和线下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一致)。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7.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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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审因素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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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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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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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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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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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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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3%、4%、5%、6%、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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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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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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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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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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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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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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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建议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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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0.5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3、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道路、结构、电气、给排水等)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专业的认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请投标人将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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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 (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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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2分,最高得2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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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施工项目: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投资额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7.3、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线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通过U盘线下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须同时完成网上上传(须和线下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一致)。
9.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赣榆供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总0518-86207011 王总0518-862122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润连智造中心3层1楼116室
联系人及电话:武工18036622507 穆工13851281735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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