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4-07 13: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朝阳大道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4]2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朝阳大道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
2.2 建设规模:新建朝阳大道为城市次干路,长度约1330米,红线宽度34米,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道路、排水、涵洞、照明、绿化、城市家具(含交安设施)等,项目建安费暂定792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4 设计服务期:工程全过程
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可研、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设计文件编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出具最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最高投标限价:134.64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及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中与港城大道连接方案设计须通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投标人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 分 设计方案:60分 类似业绩:10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8 分 奖项: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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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10 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减 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 1%,扣减 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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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设计方案 (6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7分) |
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得 4.1~7 分、 良好得 2.1~4 分,一般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道路工程方案 (7分) |
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结合规划及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交叉口以及地下管线平面、竖向综合安全等进行设计,并附图纸。优秀得4.1~7 分、良好得2.1~4 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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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城大道连接设计方案(5分) |
与港城大道连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优秀得4.1~5分、良好得2.1~4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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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方案 (6分) |
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优秀得4.1~6分、良好得2.1~4分,一般得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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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方案 (7分) |
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管线及周边地块需求进行充分调查分析,阐述设计理念、原则、思路,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并附图纸。 优秀得4.1~7分、良好得 2.1~4分,一般得 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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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方案 (5分) |
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照明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现状,合理可行,并附图纸。 优秀得 3.1~5分、良好得 1.1~3分,一般得 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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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方案 (5分) |
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景观绿化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现状,合理可行,并附图纸。 优秀得 3.1~5 分、良好得 1.1~3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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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 (4分) |
对本工程造价进行分析测算,工程造价经济、合理;造价测算详 细、合理。 优秀得3.1~4分、良好得1.6~3分,一般得 0~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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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7分) |
对设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优秀得 4.1~7 分、 良好得 2.1~4 分,一般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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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应用 (4分) |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优秀得 3.1~4 分、良好得 1.6~3 分,一般得 0~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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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方案 (3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及措施。 优秀得2.1~3分、良好得 1.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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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设计方案评审采用暗标。 暗标编制要求为:(1)设计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设计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编制内容酌情打分。 2、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3、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设计方案外的其他得分均按分项汇总规则汇总累加得分为最终得分(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表决后打统一分)。 4、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特别提醒:若设计方案未按上述暗标要求编制,或在方案内容中能体现出投标人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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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类似业绩 |
企业类似业绩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总投资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金额、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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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金额、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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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项目组人员配备 (18分) |
1、项目负责人(满分3分):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满分15分): (1)道路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造价专业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4)结构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结构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结构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园林专业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本项评分中所涉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为准;职称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的,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以该人员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册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所载为准。投标人须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3)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3.4 |
奖项(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度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有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获奖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奖项扫描件为准。奖项扫描件必须能清晰的表明该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奖项颁发的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10.联系方式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95553978
电子邮件:986765752@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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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备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 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 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 名称 |
CFCA |
国信 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 服务中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A 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