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2-04 15: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招标公告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2.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1.3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一期工程一标段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采购。
2.2招标范围:公用工程岛动力岛智慧化工厂尾工尾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详见任务书。
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525.17 万元。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525.17万元 *95%=498.911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供货相关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建设单位盖章的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需建设单位盖章),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8.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4.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22分 售后服务:4分 商务响应: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业绩: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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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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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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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6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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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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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22分) |
设备技术响应(10分) |
技术部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满足要求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0分。 (需对带“▲”条款的重要性能指标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页码索引) |
系统方案 (12分) (暗标编制) |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0-2分) 2、功能性要求及设计方案。(0-2分) 3、重难点分析及项目改进建议。(0-4分) 4、与现有软件、硬件系统的兼容方案。(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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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4分) |
售后服务方案(2分) |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以及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2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1分) |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满足本项目售后服务需求,承诺质保期24小时内到场维修的,得1分,超过24小时或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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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
针对招标方使用人员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完整、合理的免费培训计划、培训辅导以及培训内容和相关资料等。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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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5分) |
公司实力 (2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拟投入项目人员(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名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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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5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暗标编制) |
根据项目以下要点进行综合评分: 进度安排合理性;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1分) 各系统分项安装调试方案合理性;验收方案合理性;(2分) 安全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性。(2分) |
业绩 (4分) |
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供货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4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建设单位盖章的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需建设单位盖章),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
注: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等都需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 (2)上表中“技术响应-系统方案”及“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委根据方案酌情打分,除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外,原则上打分分值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3)本项目“技术响应-系统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须将上述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4)暗标编制说明: 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不符合上述暗标规定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
提供有效的:
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2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证明文件);
5.4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2 月 4 日至2024年 2 月 9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9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邮 编:222000 |
邮 编:222000 |
联 系 人:孟珂宇 |
联 系 人:张工/徐工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0518-82106687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uyang@jsyangjing.com |
2024年2月4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2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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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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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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