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3 1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开审备〔2023〕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恒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污水工程,因祥和路现状污水管未敷设至港前大道施工范围,所以本次需沿祥和路敷设 DN400 管至祥和路现状污水井。本工程污水分1段排放,管径DN400,最终出路为祥和路污水主干管,新建污水管道主管总长约 2800m,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880m,管径DN1500;
2.1.3最高投标限价:7790507.46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03月30日;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及雨水管道;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资格)。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
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2 月 13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25 日 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2本工程须在 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
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3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7.3.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þ方法一;þ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 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
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þ方法一;þ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 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0.6分,每高 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恒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0518-806393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花园46号楼三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850559/1367520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