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06 10: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梁河镇葡萄产业链提升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石梁河镇葡萄产业链提升项目(EPC)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以东发改复[2023]64号文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对石梁河镇葡萄产业链提升项目(EPC)监理服务选择监理服务单位,连云港云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
2.1项目名称:石梁河镇葡萄产业链提升项目(EPC)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石梁河镇黄海路西侧、泰山路北侧;
2.3工程规模: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区域内,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500万元,总占地19263平方米,建设冷库一座,葡萄物联网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筑1栋,葡萄交易市场及分拣中心1栋,配套建设道路、管网、水、电、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2.4监理服务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5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延长、建安费增减等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结算费用即为投标报价,不予变更调整;
2.6监理服务招标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3年06月至2023年1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
投标报价(100 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 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 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方法四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 ×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 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 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5.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石梁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左柱
电 话:16605188092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云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新城·水榭花都14-1-64
联 系 人:崔文杰
电 话:15150947435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崔文杰 电话:15150947435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 电话:13815600013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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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