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0 16: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722307210001003001
本招标项目 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已由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高审批备(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连云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高新区锡连产业园,香海湖路南侧,郁洲南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9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建设范围包括多层厂房、研发生产楼、停车楼、宿舍楼、门卫、变配电等;并配套建设水、电、气、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84794.579277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200.00万元整,建安工程费用为76594.579277万元,暂列金额为7000.00万元整(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74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各专项设计周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工期584日历天。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1-工期节点要求”。
2.1.5 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确保获得“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及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三星级工地,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7-创优创标专项”。
(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满足招标人开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承包范围:包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招商中心示范区设计(含精装、景观)、各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燃气(含室外管线综合)、暖通(含空调)、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应急预案)、防雷、通信(三网合一、有线电视、 电话等)、智能化、LED屏、道路竖向设计、绿建节能、海绵城市、楼宇亮化、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地库美化、防火门、门窗、栏杆、太阳能热水系统、低碳园区方案咨询及认证、智慧园区、相关配套设备、充电桩及相关建安配套设备、供水、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水回收、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含建筑单体)、道路、铺装、门卫、围墙、大门等),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以及报审报批、施工期等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 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 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等工作。
(3)和设计相关的其他事项(含各类评审费、专家费等)全部包含在EPC招标内,不包含施工图审查费。
(4)采购承包范围: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物资(材料、预制构件、设备等)采购及安装,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5)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围墙、土方堆置场地及管理、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栏杆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智慧园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食堂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入侵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巡更系统、系统集成、室外综合管网、数字及模拟双路控制广播系统、智能化系统协议开放,并需满足智能化系统兼容等)、低碳园区实施、室外综合管网(包含红线外与市政管网交接部分)、电梯采购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道路(包含红线外与市政道路交接部分)、围墙、门卫、体育活动场地、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充电桩、亮化照明、标识标牌、车位引导、地库美化、三网及室分工程、水电网接入等工程内容。其中水、电、气、网的具体范围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4-界面划分”。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施工范围中不包含的内容如下,最终以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生产厂房中所有精装;
2)、宿舍楼中生活配套用房的精装;
3)、宿舍楼的软装:床、衣柜、桌椅、电视、洗衣机、冰箱、窗帘;
4)、厨房、食堂、包厢、健身机房、会议室的精装(招商中心内的会议室除外);
5)、生产厂房:楼前阀门井(不含)之后到厂房内的喷淋系统;
6)、光伏发电,工作界面详见专用合同条件中“附件1《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4-工作界面划分”的相关约定;
7)、检测、测绘相关内容:工作界面详见专用合同条件中“附件1《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4-工作界面划分”的相关约定;
8)、红线外市政供水、供电、燃气费用。工作界面详见专用合同条件中“附件1《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中“附件1.4-工作界面划分”的相关约定;
9)、施工图审查费。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住宅、公建【公建含商业综合体、会展中心、体育馆、园艺展馆等公共建筑】)。
注(以上业绩认定标准如下):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规模(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þ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1月10日至 2023年11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不见面开标时间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解密须待第一阶段完成后,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进入第二阶段无需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入围及得分情况,在不见面系统公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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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2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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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 (7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pdf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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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pdf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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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3、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pdf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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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3、提供相应的初步设计pdf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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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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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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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智能化、数字化方案设计(2分) |
本项目包含专项的智能化建设工程,需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专项设计方案。提供专业深化设计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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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商中心精装修方案 (2分) |
需提供招商中心精装修方案,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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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景观方案(1分) |
需提供本项目景观方案,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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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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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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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 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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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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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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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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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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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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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图片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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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需配备以下人员: 2、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3、配有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4、配有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5、配有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6、配有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7、配有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8、配有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9、配有安全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以上人员不可兼任,符合以上全部要求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①请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在提供证书同时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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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工业厂房,住宅,公建【公建含商业综合体、会展中心、体育馆、园艺展馆等公共建筑】),有一个的1分,最高得1分。如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分;本项仅计取一项业绩得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资格审查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1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10.2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工具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上传在其他模块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投标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0.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除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外,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采用线上网络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方式。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1)资格审查文件线上需同步上传,且必须与线下书面资格审查一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部分装订密封(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 份、副本 6份(电子版 1 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设计文件使用 A3 规格纸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采用 A4 规格纸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袋外和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分开封袋。
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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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招标人:江苏锡连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昊海大厦14楼
联系人:项工
电 话:1803669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1565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