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5 16:4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2〕4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维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东仓储园物流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共7台)。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电梯的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投标单位需自行现场踏勘,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井道再次改造达到安装标准)、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监检、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包括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包括完成本次招标的电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到领取到《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交付招标人使用;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太仓路东侧、长江东路北侧;
2.3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书面通知后80日历天内完成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具备验收条件,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
2.5质保期:2年;
2.6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7推荐品牌:蒂升(TKE原“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奥的斯(OTIS)、通力((KONE))、迅达(Schindler);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内);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等。(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4.1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目选择方法三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取值范围: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4)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维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编: 2235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霍工
电话: 15252806165 电话:0518-85899660/13912176890
传真: / 传真:0518-8589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suxinde@126.com
2023年9月25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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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