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5 1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住建发【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东海县滨河南路(中华路-245省道)。
2.6招标控制价: 5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应证书、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 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09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0 月 24 日 09时 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 |
商务部分:25分 设计方案部分:65分 投标报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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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10分) |
以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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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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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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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满分25分) |
项目组成员15分 |
项目负责人(满分3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上述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组其他 人员 (满分12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土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设计安全专项审查负责人:具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提供上述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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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以合同文件中的投资金额或建安费为准、总承包项目以施工中标价为准)的道路、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相关项目设计负责人,每有一个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2)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资金额、设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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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类似业绩(5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以合同文件中的投资金额或建安费为准、总承包项目以施工中标价为准)的道路、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相关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2)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业绩的投标人名称、投资金额、设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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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满分6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2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充分准确,结合规划及现状,总体设计构思合理可行。(满分20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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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20分 |
结合现状,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论述,改造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20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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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及新技术的应用 5分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海绵城市设计的综合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5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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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分析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满分10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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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5分 |
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 (满分5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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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措施5分 |
招标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满分5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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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商务及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任豪
电话:18036585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4
联系人:王楠
电话:18251865868;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251865868;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联系电话:138156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