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5 2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宝联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3230922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宝联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开审备〔202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宝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宝联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云港路。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宝联科技产业园总占地面积为80150.10 平方米,约120.22亩,本次实施为二期项目,占地约66亩左右。宝联科技产业园二期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5 栋厂房,1-5#厂房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约21585平方米,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为14.35米,单层二跨门钢结构厂房,其中单跨最大跨度31.9m,预制方桩、C40钢筋混凝土基础。本厂房节能范畴属于二类工业建筑,节能措施为通过自然通风降低能耗。
2.1.3最高投标限价: 6915.65962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1)土建工程包括:打预制方桩、基础和土方工程、钢混基础、钢混结构砌体、墙体和装饰、混凝土地坪以及钢结构。
(2)安装工程包括:厂房的电气部分(强电照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全自动智能定位自动消防炮灭火报警系统);厂房的消防水、给排水部分(消防水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管道系统雨水系统);厂房的通风部分。
(3)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大型土石方,道路、围墙、室外排水、室外水电安装;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2000㎡及以上且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厂房等)类似工程。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上传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认定。
(4)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023年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8)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至 2023 年10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 18 日 09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3月-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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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7分 施工组织设计:11分 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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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5670418.8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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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7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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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11分) |
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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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 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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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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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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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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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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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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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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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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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施工组织设计正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上传彩色图片截图,但彩色图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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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2分)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12000㎡及以上且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厂房等)类似工程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上传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认定。 (4)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5)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6)请将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中,业绩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宝联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港路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01981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7号圣地福大厦10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话:17372937711
13.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1正3副共4份完整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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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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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
|
0518-8586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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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