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5 17: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2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吨/天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验收等;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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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0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指导安装调试方案: 10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指导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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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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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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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 基准价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方面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配置的合理性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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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的水处理设施配置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优得4-5分,良得 2-4分,差得0-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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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维护成本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运营维护成本测算、分析的数据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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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与水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的,每供一项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科技类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高得4分。 注:需提供荣誉或奖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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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
付款方式 (3分) |
付款方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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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人员 配置(2分) |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售后服务内容 (3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2-3分,良得:1-2分,差得:0-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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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分) |
承诺24小时技术支持,能够满足问题故障30分钟内作出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的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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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1分) |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承诺质保期满后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以及维修工时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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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培训方案 (3分) |
对投标人的现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培训计划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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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对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运输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2.5分,良得:1-1.5分,差得:0-1分; (2)对设备试验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2.5分,良得:1-1.5分,差得:0-1分; (3)对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2.5分,良得:1-1.5分,差得:0-1分; (4)对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2.5分,良得:1-1.5分,差得:0-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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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投标人业绩 (5分) |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有1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发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0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 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8761362280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代理机构邮编:224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969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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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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