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5 16:5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乐居千华苑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19032201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居千华苑项目已经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海行审投〔2020〕167号),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新海路东、海宁西路北。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2717.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037.84平方米。建设范围包括高层住宅、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门卫、生活泵房、配电房、物管、商业、社区用房、社区卫生中心以及幼儿园等配套用房;并配套建设水、电、气、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
2.3招标范围:乐居千华苑项目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设计概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
2.5招标控制价:630万元
2.6质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之一。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1评标办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60分 类似业绩:10分 人员配置:12分 获奖:8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 (1) |
投标报价 (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 (2) |
设计方案 (60分) |
1、总体设计思路(8分) 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思路、项目特点以及地块所处区域环境分析,项目市场定位、未来市场分析,优劣势分析。优6.1-8分,良3.1-6分,一般0-3分。 |
2、规划设计指标符合度(10分) 容积率、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绿地率、退线、出入口设置、建筑密度、配套设施、停车位、其他指标要求等。优7.1-10分,良4.1-7分,一般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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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构思与创意(10分) 功能配置,建筑单体空间布局、色彩造型、建筑风格等。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绿色建筑有设想;建筑空间处理合理、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优7.1-10分,良4.1-7分,一般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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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平面及平面布局功能配置(15分) 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面积配置合理、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竖向设计合理。优10.1-15分,良5.1-10分,一般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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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5分) 设计实施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进行打分。优4.1-5分,良2.1-4分,一般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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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计深度(7分) 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优5.1-7分,良3.1-5分,一般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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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济技术指标(5分) 经济指标估算文件分析测算编制合理,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有效。优4.1-5分,良2.1-4分,一般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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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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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类似业绩 (10分) |
1、2019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2019年1月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范围包含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2.3 (4) |
人员配置 (12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0分) (1)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2)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3)电气专业: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4)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5)暖通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1)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职,上述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2.3 (5) |
获奖 (8分) |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的住宅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2019年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住宅建筑设计项目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 注:(1)奖项时间的认定以获奖发文时间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当发文时间和发证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企业奖项和项目负责人奖项为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 (3)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2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9、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要求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172号 |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
邮编:222000 |
邮编:222000 |
联系人:嵇部长 |
联系人:范工 |
电话:- |
电话:0518-85522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