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4 17: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电力迁改勘察设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2.2标段名称: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电力迁改勘察设计;
2.3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人民路;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为实施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西至南极路、东至科苑路,全长约4公里,主路高架;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对受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中高架及道路影响范围的电力管线迁改进行勘察、设计。
(2)服务内容:迁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含满足后期电力管线迁改施工招标深度要求的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设计技术规范及设计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为320万元,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类似业绩:2017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10kV国网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累计150万元(其中110kV及以上国网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累计50万元及以上)及以上。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工程规模、设计内容、费用、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设计单位人员;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4 日至2023年7月 2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工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工 |
||
张工 |
||
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3号楼
联系人:钱部长
联系电话:0518-8056220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8-85602023 2023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