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1 14: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名称)已由东海行审备(2023)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高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代理人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光明路以南,神舟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7520平方米(约41亩),主要设备为回转式机械粗格栅、提升泵、转鼓细格栅、罗茨鼓风机、桥式吸砂机、砂水分离器等,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池→AAO生化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出水计量设施→出水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
2.3 招标控制价:14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4 设计周期: 50 日历天(含主管部门审查时间)。
2.5 招标范围:东海高新区日处理一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及配套管网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6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近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的明细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有单位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条的内容)。
7. 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34分 方案设计部分:56分 投标报价:10分 注: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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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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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9 家时,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为5-8个(含5个、8个)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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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34分) |
业绩 (8分) |
1、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独立承担过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独立承担过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资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5)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7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项目组主要设计人员(15分):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5)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以上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2)本项评分中所涉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职,项目组成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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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7分) |
投标人自2018年度以来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个加3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个加2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同一项目只按照最高获奖计分,投标人获奖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奖项扫描件必须能清晰的表明该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奖项颁发的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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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2分) |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方案设计部分(56分) |
1、项目理解(13分) 项目工程概况、地理位置描述清楚,对项目背景(现状排水企业基本现状、管网现状及排水能力评估)、实施必要性、进度的理解全面和深入,同园区规划的协调性,对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理解深刻、到位。 2、项目设计重点、难点(10分) 分析工程实施的重难点,阐述各工艺段污染物去除效率及相应指标,对进水水质的复杂性做详细分析,对处理工艺做详细论证并辅以相关的测试、检测手段、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提出处理措施,阐述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3、图纸设计(15分) 根据需要提供用于说明技术方案中各种工艺及设施的主要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总图、工艺图、电气图、自控图、结构图、建筑图、景观图、效果图,以及项目概算等图纸,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针对本项目通过BIM技术进行展示及模型成果漫游展示项目设计内容。 4、设备选型合理性(2分) 设计方案中设备选型的前瞻性、科学性、经济性与合理性等。须提供经济运行费用明细。 5、运营费用(4分) 各工艺单元运行费用分析依据充分,运行费用合理、节约成本。须提供经济运行费用明细表。 6、质量、进度控制(2分) 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结构体系,进度保障方案及措施,且方案合理、可行、可靠。 7、配套管网设计方案(10分) 在调研现场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阐述前管网现状,编制一企一管方案,保障做到应收尽收,近远期结合,结合投资控制和污水厂运营年限,进行方案设计。 |
9. 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使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目下载投标工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
0518-85861319 QQ: 2869799868 4009980000 (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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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高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高新区光明西路38号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18761326161 电 话:18805131017
12.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石工,电话:18805131017
13.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电话:138156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