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6-19 10: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渔湾村河道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305230002001002
本招标项目渔湾村河道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连景发备[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渔湾村河道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街道渔湾村;
2.2 工程规模:渔湾村河道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对渔湾景区山门广场东侧、珍珠瀑及水潭、下游溪流区域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河道宽15-30米,全长约500米,设计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697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费招标限价:12.02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工程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投标报价(10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
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9日-2023年06月27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30 日 15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以及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4)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以扫描上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6)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7)投标人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扫描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与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料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4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
A座2102室
联系人:史工 联系人:郇工
联系电话:0518-81588865 联系电话:13961395801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1.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造价) |
15896100880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