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5-31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振兴路(渠南路—规划路)路灯、信号灯及交通设施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304030001005001
一. 招标条件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的振兴路(渠南路-富强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发改复[2021]16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振兴路(渠南路—规划路)路灯、信号灯及交通设施新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连云港科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标段名称:振兴路(渠南路—规划路)路灯、信号灯及交通设施新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振兴路(渠南路—规划路);
2.3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
2.4招标范围:振兴路(渠南路—规划路)路灯、信号灯及交通设施新建工程监理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5、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 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它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企业名称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CA名称 |
国信CA |
CFCA |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 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
孙丽丽18005133017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18005133017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6 月13日 09 时 00 分(系统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企业名称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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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CA |
CF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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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 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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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颜廷刚
电 话:1595079006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东方体育城北区五栋408-411室(嘉臣大酒店南侧)
联系人:王建翔
电 话:16651866789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建翔;联系电话:16651866789;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联系电话:138156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