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17 18: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
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19】2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振兴路、胜利路等七条路雨污分流工程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泵站的运输(含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包括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 1150000.00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括总承包单位服务配合费(按签约合同价的2%),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得单列,进场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施工中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如不服从管理造成损失,须承担相应责任。
2.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厂家(或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品牌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设备品牌推荐表:
序号 |
名称 |
厂家(或品牌) |
备注 |
1 |
排水潜污泵 |
格兰富、荏原、安德里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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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控制柜 |
西门子、施耐德、A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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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2分;技术响应:2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售后服务:3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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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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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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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2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62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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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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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20分) |
运营维护、配置的合理性 (15分) |
1.系统利于维护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可靠,可实现无人值守,优得:4-6分,良得:2-4分,差得:0-2分; 2.设备结构紧凑简洁,优得:2-3分,良得:1-2分,差得:0-1分; 3.根据提供产品的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水平、兼容性程度、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等综合确定得分(包括泵站整体、水泵、外购件等主要配件质检文件详细比对),优得:4-6分,良得:2-4分,差得:0-2分。 |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
1.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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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 试方案 (10分) |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优得:1.2-2分,良得:0.6-1.2分,差得:0-0.6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优得:2-3分,良得:1-2分,差得:0-1分; (3)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优得:1.2-2分,良得:0.6-1.2分,差得:0-0.6分; (4)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优得:2-3分,良得:1-2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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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3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响应时间的合理性、售后服务人员的配置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后综合打分,优得:2-3分,良得:1-2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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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 2020年3月1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设备(含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5分,本项最多得 5分。 注: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采购合同(含采购及安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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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说明: 1)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安装及调试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项目管理机构外)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03月 17日至2023年3月 2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 07 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3年04月 0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18-88166030 电 话:18251250907
传 真: / 传 真:0518-8558508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ruhao@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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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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