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3 15: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全厂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2108-320700-07-02-335373010001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全厂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燕尾港化工集中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2.1.3总招标控制价:84645561元;
施工段一:联碱和真空制盐等装置Ⅶ标段招标控制价: 48900468元。
施工段二:合成氨装置及厂前区等装置Ⅶ标段招标控制价:35745093 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若超过总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分项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全厂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
施工段一:联碱和真空制盐等装置Ⅶ标段 施工段二:合成氨装置及厂前区等装置Ⅶ标段;
以及除招标文件标载明甲供设备及材料清单以外的用于项目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的供应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3.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1 年 3 月 3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 年 3 月 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 12 月 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01月01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类似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2)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上传于“其他投标附件”,避免因诚信库查询不到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其他投标附件”中的所有材料与诚信库具有同等效力。
(4)联合体业绩无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2年08月—2023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答辩、异议投诉处理等。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9)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0)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11)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未经发包人同意违法转包、分包的,招标人将拒绝本次投标。
(12)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招标项目中,因投标人原因,存在主动放弃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本次投标。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上传于“其他投标附件”(原件扫描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日至2023年03月1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3月1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从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二、三)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做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 (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捌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二份副本陆份。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国信 CA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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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
耿立珍 |
17751872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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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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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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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4000251010 |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404号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邮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马工 联 系 人:毕工
电话:19851133313 电 话:19549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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