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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四队中学教学楼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320723230210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四队中学教学楼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2〕2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四队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四队中学教学楼二期建设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灌云县四队中学院内,占地约12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六层教学楼;
2.1.3招标控制价:17004871.52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土方、桩基、砌筑、混凝土、装饰、水电等;涉及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1 投标人应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分公司担任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 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8月 -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8)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 年03月0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23日 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
7、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10、投标人基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
1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7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8~10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1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大写:叁拾肆万元整(小写:34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支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工程量完成50%后(经招标人及监理等单位签字确认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40%;第三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第四次付款:工程结算完成30日内付结算总价的97%;第五次付款: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付清(无息)。
注:1、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支付进度款时须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吻合,否则不予支付该进度款,当支付下一次进度款时,如总的进度按计划完成时,可累计支付工程款;
3、所有工程支付款必须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有效工作量,签发付款单后,发包人才予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手续;
4、所有合同外增加的工作内容和工程变更调整的价款,一律不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数,待竣工结算经审计后进行结算。
招标人:灌云县四队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四队镇街东社区迎宾路四队中学
联系人:顾乐军
电话:13961350498
招标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4000880550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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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1正4副共5份完整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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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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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 |
0518-8586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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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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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名称 |
CFCA |
国信 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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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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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 中心 3 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