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1 1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 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备(2020) 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1#-6#楼,11#-14#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工程;
2.2标段名称: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紫荆苑二期(1#-6#楼,11#-14#楼)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2.3招标范围:紫荆苑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采用无机房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电梯选型、技术参数及尺寸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紫荆苑二期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电梯的生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6招标控制价: 413.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1)、(2)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7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西奥电梯、巨人通力、西子电梯、西德电梯、永大电梯、奥的斯机电电梯
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电梯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电梯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电梯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资质资格证书;
7.3、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供);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7.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2~7.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招标人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50701008
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12340835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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