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3 15: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202070001003001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内;
2.2 工程规模: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二期包括室外硬质铺装、给排水、绿化、大型土石方、排盐等。其中绿化面积约84535.3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约2916.93平方米;排盐面积约74509.49平方米,种植土回填约87710.93立方米,场内原有土方转运回填约6332.51立方米,外购素土回填约2620.72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二期)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22.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且至少有1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在项目投标前办理),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限。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
投标报价(10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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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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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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