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5 10: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三、四阶段)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三、四阶段) (项目名称) 由示范区经复〔202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陬山路以北、石化九路以东,项目占地约40亩。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三阶段建设一座7.5万吨/日工业水处理厂,四阶段建设一座7.5万吨/日工业水处理厂。
2、工程地点:陬山路以北、石化九路以东;
3、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三、四阶段)建设监理服务(含包括全部建、构筑物、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5、控制价:200万元。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3.6.1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过程、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 年 5月至 2022 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 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1.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1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资质核验工作的公告》(第15号)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4.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4.3本次招标采用þ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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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4.5 分 监理方案: 1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奖项: 1.5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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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人期望值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招标人期望值B=200*95%=190万元。(本工程受监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7000万元)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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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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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54.5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5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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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方案 (1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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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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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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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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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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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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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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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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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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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 (4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注: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以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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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16分) |
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除总监外,总配备的监理人员少于7人的本项不得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9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 2)若上述人员中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加1.5分,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加1.5分,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同时具有上述多个专业证书的仅计取一个专业。 2、证书要求(4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1) 配备人员中有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 配备人员中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本项同一人证书不重复计分。 3、职称要求(3分) 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以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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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2)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或其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劳动合同;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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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8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万用表、涂层测厚仪、游标卡尺,每件得1分,最高得8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注:具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联营协议或自有检测资质(在有效期内)等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 否则不得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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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19年1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给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日处理能力≥12 万吨/天,且工程造价≥13000万元),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注: (1)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书,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规模为准;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额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内容、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缺项、含糊不清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5)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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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1.5分) |
2019年1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监理的水处理厂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的得0.3分;获得省优的得0.5;获得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1)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2)奖项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须体现水处理厂工程,如无法体现,需提供获奖业绩合同作为认定依据。 |
1.5分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 6个月(2022年5月至 2022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
(5)投标人信用等承诺:详见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7)外省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
B座4楼 心425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zhangzwfy555@163.com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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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