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18 20: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海岸大厦6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海岸大厦6层装饰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海岸大厦6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
2.1.2建设规模:新海岸大厦6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 3200平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5230000元;
2.1.4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新海岸大厦6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楼餐厅及业务受理室装修施工,包括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和消防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施工和消防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1 日 9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
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不是资格审查所需的有效的资料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3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3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3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14家和平均值以下16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3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樊琪 联 系 人:石正阳
电 话: 18036601929 电 话:1367529374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4、本工程采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招投标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