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5 16: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扩建4.1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扩建4.1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 灌行审经(2022)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扩建4.1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扩建4.12万吨标准化储备仓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灌南县
3、工程规模: 建设标准化储备仓5幢,其中1-3号仓占地4882.2㎡,仓容2.37万吨。4号仓占地2425.2㎡,仓容1.18万吨。5号仓占地1186.8㎡,仓容0.57万吨。总仓容约4.12万吨。建设一站式粮食购销中心155㎡,配电发电房111.2㎡,总建筑面积约10387.8㎡,另铺设道路约8400㎡。以及部分附属项目。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3737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 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5、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2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监理招标控制价: 2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10、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连续 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元计。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01日;
2、获取方式: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08 日10时00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南县三口粮食储备库
地 址:灌南县三口镇
联 系 人:徐振鲁
电 话:189366300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1号金鹰国际花园46号楼三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850559/18036663292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4.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一正四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
黄工 |
15896100880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