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4 18: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人文纪念园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320725220902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人文纪念园周边市政配套工程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复[202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人文纪念园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标段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圩新区徐新公路以北,242省道以东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市政配套新建工程,新建规划一路长878米、宽40/28米,包含1座三跨6米的桥涵;规划二路长610米、宽32米;规划三路长48米、宽32米,包含1座三跨6米的桥涵;规划四路长288米、宽32米,包含1座三跨6米的桥涵,同步实施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
2.1.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850 万元,其中:
2.1.3.1 设计费投标限价: 80 万元
2.1.3.2 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投标限价: 3670 万元
2.1.3.3 暂列金额(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1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5 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10 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 月 4 日
主要节点工期: 2023 年 4 月 4 日前,规划 三 路必须完成通车;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绿化工程苗木养护期二年,成活率达到100%。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设计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
(2)采购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一路、规划三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消防等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本次采购及施工内容不含规划二路及规划四路)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本工程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企业员工。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文执行:
对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 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5 总承包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6.6 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
6.7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8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9 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0 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11 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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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3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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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 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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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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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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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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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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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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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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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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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注:陈述及答辩将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陈述及答辩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联系各投标人,把会议号告知各投标人,届时投标人自行进入视频会议中,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陈述及答辩的,此项将不得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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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为暗标,暗标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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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一、设计人员: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3、桥梁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6、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7、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施工人员: 1、施工人员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施工人员中有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有2人具有市政专业施工员资格岗位证书,有2人具有市政专业质检员岗位证书,有2人具有C类安全员证书。 投标人拟派设计及施工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得一人身兼多职,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真实、有效、最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予认可。(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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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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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7)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9)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真实、有效、最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予认可。 |
7.4 定标方案:集体议事法
7.4.1 集体议事法:
(1)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虑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方案的优劣、拟派项目组成员的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7.4.2 定标因素:
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2)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3)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4)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仅限于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
(5)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①在集团内项目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③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异议投诉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与集团内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的。
7.4.3 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执行连城建发【2020】7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7.4.4 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4.5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77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徐圩新区招标办,电话:0518-82256030
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新路8号 地 址:连云港市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邮 编:222047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罗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5144201022 电 话:187051339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76634064@qq.com
2022年10月24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
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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