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9-30 10: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2】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北,242省道西地块。
2.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主要建设1栋厂房、1栋办公综合楼、1栋配套生产用房以及配套设备用房(开闭所、消防泵房水池、空压机房)、危废库、固废库、气瓶库、丙烷库、油漆库、门卫等建筑及厂区道路、调试场、液氮站、围墙、景观绿化、园林园建等,建筑面积约51668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236268126.37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3491647.19元,设计费费率(设计费占工程施工费比例)最高不超过1.5%)。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8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历天内取得方案设计批复,取得方案设计批复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①设计质量标准: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招标人及有关图纸、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桩基础、土建、水电、暖通、智能化、消防、室外给排水、雨水、污水及电气管网安装、厂区混凝土道路、绿化工程、园建工程、装修工程、照明等工程。
2.2.2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特殊消防设计审查、全过程设计服务与指导等;
2)本项目采购部分包括不限于一期一阶段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厂房内的生产设备、行车以及配套的废气粉尘环保处理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氮气储罐等设备及配管,高压供配电工程,电梯、空调的采购、安装、调试,上述内容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包括不限于一期一阶段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装修、照明、污水处理、雨水回用、景观绿化、硬质铺装、道路、基坑支护等专业的整体建设施工,以及给排水、道路、供电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等;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
6)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7)报建手续:
①中标人负责办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有关权证和相关手续;
②协助招标人进行各项政府审批报验工作;
③根据政府审批的意见,中标人应补充和修改其设计文件,并应考虑到承担这些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和进度影响。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40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6)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 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 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2.1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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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并提供结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1分)。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1分)。 |
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2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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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满足使用功能,先进合理(4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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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提供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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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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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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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节能(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节能建筑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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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下浮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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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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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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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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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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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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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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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 机构 (3分) |
1.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 在满足第1项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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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1分,如仅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分,如仅为施工业绩有一个得0.7分,业绩累计最高得1分。 注: (1)评分项中的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的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票决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5 分,其次4分,依此类推,最低的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按上述程序进行再次票决,直至确定排名。
(2)定标因素:
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可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可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3)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至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组长由定标委员会在定标会上推荐产生,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按照充分竞争,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10号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18-859160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5112329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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