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0-18 1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浦街道新桥社区恒瑞宿舍南苑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6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浦街道新桥社区恒瑞宿舍南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新桥社区恒瑞宿舍南苑。
2.1.2、建设规模:恒瑞宿舍南苑属于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14000㎡。
2.1.3、招标控制价:3800996.54元。
2.1.4、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新浦街道新桥社区恒瑞宿舍南苑改造工程施工, 包括新建传达室、围墙、道闸机、
花池;1#~6#楼外墙重新刷真石漆、屋面重新铺贴防水、楼梯间及门厅内墙和顶棚刷乳胶漆、楼梯栏杆扶手重新刷油漆、女儿墙重新粉刷及重做防水、老旧雨棚拆除出新改造、增设空调遮罩、增设晾晒区及单元门标识牌、增设垃圾收集点、飞线、废线梳理等;整个小区重新做路灯、路面改造为黑色路面并划线、小区其他地方根据施工图做塑胶场地和透水砖地面、重新做雨污水工程等;室外消防、监控系统、电气配电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苏清办【2021】5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5)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1 年 4 月-2021 年 9月。
(6)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 资格审查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至 2021 年 9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10、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七、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1) 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祉旭
联系电话:18362610615
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2623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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