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30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03200101002001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已经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连行审备[2020]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端化学制剂产业园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北、金桥路西。
2.1.2建设规模:景观、铺装、道路、围墙、室外雨、污水及附属井、土石方、室外景观亮化、室外智能化、室外生活给水、室外绿化给水、室外消防给水、蒸汽管道、机房设备及装饰、事故排水管道、景观水池(含喷泉)、喷泉控制室装饰等施工。面积约10.16万平方。
2.1.3招标控制价: 93066953.33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景观、铺装、道路、围墙、室外雨、污水及附属井、土石方、室外景观亮化、室外智能化、室外生活给水、室外绿化给水、室外消防给水、蒸汽管道、机房设备及装饰、事故排水管道、景观水池(含喷泉)、喷泉控制室装饰等,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8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万平方且单项合同金额4.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3月-2021年8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9 月 30 至2021年 10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8.6.1远程不见面交易)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1、评标入围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9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7、BIM信息技术的使用(建议页数5-10页)。1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需满足上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1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8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万平方且单项合同金额4.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5)本项业绩材料与资格审查业绩材料不可重复计取。
8、其他注意事项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吴工
电话: 0518-803289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李军
电话:17312340835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大厅
密码锁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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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波 杭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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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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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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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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