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8 09: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村庄污水)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已经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源于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村庄污水)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等10个乡镇
2、工程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13800万元。
3、招标范围: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养护)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5、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69万元。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完成投资额调整(该费率含监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支付额外的费用)。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他: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因此需要投标单位在每一个乡镇均配备至少一名监理人员,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慎重考虑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灌南县建设局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承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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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监理方案: 24分 项目管理机构:2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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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随机抽取方法一、方法三中的其中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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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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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4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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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24)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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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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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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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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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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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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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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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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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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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22)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具有省人事厅或同级行政部门批准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5年(含)得1分,5-10年(含)得2分,10年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取得执业资格时间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时间为准;上述证书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以已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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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8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工程不得少于1人、工程造价专业不得少于1人、机电安装工程不得少于1人)不少于5人(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满足要求得5分,每少1人或专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未注明专业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监理员配备(4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投入监理员(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工程不得少于1人、工程造价专业不得少于1人、机电安装工程不得少于1人)不少于7人,满足要求得4分;每少1人或专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注:监理员具备省监理员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未注明专业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料。 (3)监理人员职称要求(4分): 所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职称的,每个加2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中级职称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专职人员。投标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及劳动合同。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证明材料指监理资格证书明示的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 (3)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以已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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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手持测距仪、GPS、混凝土回弹仪,缺一项不得分,最高5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或投标人自有专业检测资质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或无自有检测资质的得0 分。 注:检定证书、企业购入设备发票、相关证明、联营协议资料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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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投标企业自 2018 年 1 月以来监理过工程造价大于等于 4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 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大于等于 4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不含公证件,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以已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完、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额、时间、景观绿化工程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提供的总监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额、时间、总监姓名、景观绿化工程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完、竣)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监理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5)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8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 18日至2021年9月2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 月 12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承诺;
5、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与诚信库同步关联,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1、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http://117.60.146.212:832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spzx.lyg.gov.cn/lygweb/xyxx/secondPage.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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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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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颜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5125006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7150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