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7 1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建东海县富国路中学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东海县富国路中学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0]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东海县富国路中学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东海县振兴北路西侧,富强西路南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84118平方米,建设规模60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约56260平方米。其中体育馆跨度36.16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1.7亿元。
2.1.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23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土建、水电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厂房,仓库 )。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其在项目负责人岗位履职的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7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其中: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20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2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在9家(含9家)至20家(含20家)之间的,招标人将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改为资格后审,重新招标;
(3)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原则上综合得分相等时,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等时,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抽签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抽取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对应的球号,第二轮抽取后按照抽取的球号顺序对球号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排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43分):
1、财务状况(10 分)(以申请人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1) 净利润(税后利润)≥1000万元得3分,0≤净利润<1000万元得2分,净利润<0不得分;
(2) 净资产≥1 亿元得3 分,0.5≤净资产<1亿元得2分,0≤净资产<0.5亿元得1分,净资产<0不得分;
(3) 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70%得 4 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 3 分,80%≤资产负债率<90%得 2 分,资产负
债率≥90%得 1 分。
2、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2016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90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仓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2)2016年9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90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仓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
注:(1)同一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取。(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3)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其在项目负责人岗位履职的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认证体系(3 分)
(1)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 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 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工程奖项(10分)
(1)2016年9月1日(以证书或者发文之日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仓库】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4分;获得省级以下奖项的得3分;本奖项只计取一个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注:本条所称奖项不包括省级或市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
(2)2016年9月1日(以证书或者发文之日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
住宅,厂房和仓库】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4分;获得省级以下奖项的得3分;本奖项只计取一个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注:本条所称奖项不包括省级或市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
(3)2016年9月1日(以证书或者发文之日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3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金额在90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仓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省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得2分;获得“市级文明示范(或标化)工地”得1分;本项分最高得2分,本奖项只计取一个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注:(1)同一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与企业奖项不得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取。
(2)项目负责人奖项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
(3)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奖须为其在项目负责人岗位履职的工程获奖,否则不予认可。
说明:
(1)业绩的核查认定,投标人应提交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提供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 ( 苏建建管 [2016]636 号)。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奖项时间以证书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奖项
颁发机构以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级及以上相关建筑行业协会颁发为准。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奖项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上传至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请申请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评标办法
入围办法:全部入围,招标人期望值为招标控制价的95%,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将不参加后续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线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2、B 值抽取方法
(1) 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 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 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 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3、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注:
(1)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B 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申请人可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视为默认 B 值抽签结果, 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6日;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上传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3号 地 址:东海县奔牛东三百米爱登堡二楼
邮编: 222300 邮 编: 222300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人: 杜小奖
电话: 0518-87800769 电话: 19901579311
9.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 025-96010
江苏翔晟 徐小波、杭云飞 13585204543、13851527446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黄工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郑磊、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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