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6 15: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全厂道路与竖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全厂道路与竖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8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6.7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约1174亩。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
2.1.2建设规模: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
2.1.3招标控制价:48470934.78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3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毛石路基:合同签订后3个月
(2)水稳/面层:相应区域的地管、桩基、管廊基础施工完毕后2个月(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临时道路混凝土面层:项目中交前2个月(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4)地坪(竖向工程):各单体中交前1个月(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道路及竖向工程,包含道路、地坪及人行通道等,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按照GB/T51296-2018《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承包单位应完成的数字化交付。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 等文件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09月26日 9 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工程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评标入围方式: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摇号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摇号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抽取。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摇号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抽签确定。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
联 系 人:王工 |
联 系 人:朱工、江工 |
电 话: |
电 话:0518-82250818、0518-82258298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huziqin@sinochem.com 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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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