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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17102701010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以连发改行服发【2017】111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办公家具(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查验大厅、考试楼及综合业务大厅办公家具采购,其他具体详见货物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侧、汇晶路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3.4.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还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4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3月-2021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备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在开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文件”模块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29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业 绩:5分 项目安装方案和措施:6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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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7%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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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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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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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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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29)分 |
样品(8)分 |
1、成品。办公转椅1把。 评委根据样式、材质、舒适感、品质、五金配件进行打分。 a)材质、加工工艺,质量优:3-4分; b)材质、加工工艺,质量良:2-3分; c)材质、加工工艺,质量一般:1-2分。 2、制作材料小样,需包含实木及木皮、实木及木皮油漆色板、三聚氰胺板、皮料、布料、导轨、铰链、海绵、蛇形弹簧、实木多层板。材料小样需要体现明确的材种和良好的工艺,小样大小不作规定。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小样展板工艺、质量进行评分。样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a)材质、加工工艺,质量优:3-4分; b)材质、加工工艺,质量良:2-3分; c)材质、加工工艺,质量一般:1-2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需将样品以邮寄或者送至代理公司或者送至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一楼正门的方式递交。 (1)如为邮寄,邮寄信息如下: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收件人:柳工,联系电话: 15380256902。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投标文件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 (2)如为送至代理公司,请各投标人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 15380256902。 (3)如为递交至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一楼正门,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9月26日08时30分-9时00分前递交。联系人:柳工,电话: 15380256902。 |
产品质量(16分) |
1、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成品检测报告:办公桌、床、衣柜、办公转椅、茶水柜、会议椅、餐桌、等候椅、网椅、培训桌每有一个合格检测报告得0.2分,最高2分; 2、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条形桌成品检测报告,其中游离甲醛释放量≤1.5mg/L的得0.5分;甲醛释放量≤0.75mg/L的得1分;甲醛释放量≤0.375mg/L的得2分 3、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钢板、木皮、阻燃布、PU皮、铝材、铰链、锁具、椅轮、座椅底盘、导轨、拉手、PVC封边条、三聚氰胺板、海绵、网布的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刨花板抽检报告结果中其甲醛释放量甲醛释放量≤0.124mg/m³得0.5分, 甲醛释放量≤0.062mg /m³得1分,甲醛释放量≤0.031mg/m³得2分。 5、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性面漆抽检报告结果中游离甲醛≤100mg/kg,、苯系物含量≤300mg/kg的得0.5分;游离甲醛≤50mg/kg、苯系物含量≤150mg/kg的得1分;游离甲醛未检出、苯系物含量未检出的得2分; 注:(1)以上检测报告的检验日期须为2020年以后,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不得分。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即十环),且认证产品类别需包含: 办公桌、餐桌、茶几、茶水柜、皮沙发、皮会议椅、布艺网椅、屏风工作位。 以上认证范围每项认证产品齐全得2分,缺项扣0.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及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查询不到不得分。 7、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1):木制办公家具:条形桌、文件柜、办公桌、会议台、茶水柜、茶几。(2):软体家具-沙发:西皮沙发。齐全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及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查询不到不得分。 8、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CQTA品质验证证书(证书认证产品必须包含:办公桌、条形桌、茶几、茶水柜、皮革沙发、会议椅、餐桌)以上齐全的得2分,每缺1项扣0.5分,缺3项及以上则本项不得分。须提供官网网址及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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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及加工工艺的先进性(5)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需提供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的合同,主要包括智能木钻铣加工中心、全自动数控裁板锯、自动单片纵锯机、长形母榫作榫机、光纤激光切割机、皮革耐磨试验机、椅子结构强度试验机、穿孔萃取仪、万能材料拉压力试验机(含电脑)、全自动纸板耐磨强度试验机,共10项,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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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5)分 |
资质认证情况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有效期内的绿色卫士(GREENGUARD)认证证书(金级)得1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不到不得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及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查询不到不得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认证中须包含办公椅、办公桌、沙发)的得1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设置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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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2分,四星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10名得2分,≥5名得1分,<5名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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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计划、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保障、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储备、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及安装计划及等响应情况,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要求切实可行的,在0—2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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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 5年,每延长一年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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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18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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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项目安装方案和措施6分 |
1. 投标人提供运输组织方案及确保供货措施。内容须包含运输工具是否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保证及时供应的严密措施、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措施等方面:0-3分。 2. 投标人提供安装实施方案。内容须包含总体安装方案,重点(关键)和难点的安装方案及处理措施、货物调试的组织班子和人员等:0-3分。 注: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供货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 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1获取时间:2021年9月2日 至2021年9月6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 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赵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61236695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
2021年 9 月 1 日
9.其他要求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