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6 1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综合业务大厅手动密集架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171027010100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以连发改行服发【2017】111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业务大厅手动密集架(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综合业务大厅手动密集架采购,其他具体详见货物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侧、汇晶路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整体交付;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155万元;
2.6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3.4.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或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还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4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3月-2021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备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在开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文件”模块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28分 信誉:5分 方案:9分 售后服务:8分 业 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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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7%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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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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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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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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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28)分 |
样品12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用材、生产工艺(包括焊接、打磨、喷涂、外观、成型质量等)与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打分。 投标人需提供的样品为:摇手柄(含传动系统)一个、底盘(采用≥3mm冷轧钢板)一个、密集架立柱(采用≥1.5mm冷轧钢板,长度≥500mm)一根、搁板(采用≥1.2mm冷轧钢板,长度≥500mm)一块、门板(带锁,采用≥1.0mm冷轧钢板,长度≥500mm)一块、挂板(采用≥1.0mm冷轧钢板,长度≥500mm)一块。 一档: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技术先进,工艺考究,美观实用,结实、耐用、功能等要求 得8.1--12分。 二档: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技术一般,工艺一般,美观一般,不够结实、耐用、功能等要求得4.1--8分 三档: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技术一般,工艺较差,不够美观、实用,不结实、不耐用、功能等要求得0-4分 注:a、中标后样品进行封存,作为招标人对所提供货物的验收标准。 b 、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c、投标人所提交的样品必须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验日期须为2019年以后,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检测报告样品不得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需将样品以邮寄或者送至代理公司或者送至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一楼正门的方式递交。 (1)如为邮寄,邮寄信息如下: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收件人:柳工,联系电话:15380256902。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投标文件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 (2)如为送至代理公司,请各投标人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1602,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 15380256902。 (3)如为递交至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一楼正门,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9月23日08时30分-9时00分前递交。联系人:柳工,电话: 15380256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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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及加工工艺的先进性(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密集架主要生产设备全自动立杆成型机,全自动挂板、搁板成型机,冷轧纵剪流水线,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数控剪板机,喷塑流水线,焊接机器人,数控平面磨床,数控冲床,抛丸机的购置发票或租赁的合同,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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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与资质(12)分 |
1、根据招标文件密集架架体材质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密集架轴承、传动轴、链条、传动机构、导轨、冷轧钢板(1.0mm/1.5mm)、侧面板、锁具有效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全部提供的得8分,少1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 或MA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手动密集架成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外观、表面理化性能(硬度≥0.4、附着力不低于2级、冲击高度40CM,应无剥落裂纹及皱纹)、装配要求、载重性能、稳定性、结构强度;检测结果必须符合:GB/T 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3部分:手动密集书架》要求;且全部合格得2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密集架,得2分。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验日期须为2019年以后,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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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方案(5分) |
密集架库房设计方案(5分) 针对本项目出具具体可行、有效的设计方案,根据现场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施工设计、布局,考查、对比各投标人提交的深化设计方案(包括密集架库房平面图、效果图): 密集架库房平面布置科学合理,库房空间利用充分,平面布置图、整体效果图详细,能够充分表达体现设计内容的为第一档,得3.1-5分。 密集架库房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库房空间利用基本充分,平面布置图、整体效果图基本详细,能够基本表达体现设计内容的为第二档,得2.1-3分。 密集架库房平面布置不合理,库房空间利用不充分,平面布置图、整体效果图不详细或缺失,不能够基本表达体现设计内容的为第三档,得0-2分。 缺项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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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4分)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对比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掌握程度情况提供的实施方案(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等)是否科学合理。 表述的内容齐全、清晰,符合现场实际,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好的为第一档,得3.1-4分。 表述的内容较齐全,较符合现场实际,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好一般的为第二档,得2.1-3分。 表述的主要内容有欠缺,或表述的内容不完全符合现场实际、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好不完全可行的第三档,得0-2分。 缺项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2.3(3) |
信誉(5)分 |
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具有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的范围含:密集架,同时具备上述认证证书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获得符合《档案密集存储设备类企业要求》标准的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档案密集存储设备服务能力达到五星级或以上的,得2分,等级为四星级或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须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单位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工信部门颁发的密集架制造类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政府机构网上公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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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售后服务 (8)分 |
投标人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其中三星级及以下得0.5分,四星级得1分,五星级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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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设置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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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 5 年,每延长一年得0.5分,最多得 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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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计划、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保障、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储备、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及安装计划及等响应情况,符合或优于本项目要求切实可行的,在0—2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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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18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手摇式密集架达到1000m³及以上的密集架供货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 27日 至2021年8月31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 月23日 9时 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 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
2021年 8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