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3 15: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工艺包及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9]156号文、灌发改投资[2019]195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包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25064.3万元,本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畜禽粪污30万t(日处理量为30万t/365天,约等于800t/d)(干清粪,含水率不高于80%),餐厨垃圾1.8万t(含水率不高于85%),年产生物天然气876万Nm³(日产沼气量53000Nm³),年产有机肥3400t,年产沼渣3.99万t。并规划适当预留部分处理能力协同处理区域内的部分其他有机固废(有机固废是指畜禽粪便、餐厨垃圾、污泥等有机固体废弃物)。工艺方案技术路线为“干式厌氧+沼气膜法提纯+好氧滚筒发酵+沼渣部分制有机肥+沼渣部分直接销售,沼液还田利用”。
2.2招标范围:灌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工艺包及设备采购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工艺包提供、设备供货、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包括不限于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运行等指导等)。
2.2交货地点:灌云县杨集镇通榆村原小鹅厂,204国道东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通知后60天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特殊设备允许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提供安装测试指导及现场培训技术服务。
2.4 标段划分:1 个
2.5招标控制价:15931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干式厌氧发酵技术处理有机固废,日处理量为100t/d及以上的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因合同不能准确反映投标人业绩的,需要另行出具建设单位证明。证明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包含日处理量)、中标人名称等。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业绩的,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和出具证明的建设单位共同为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证明的真实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3.5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6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附有“信用中国”截图。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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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30 分 商务响应:5 分 业绩:4分 售后服务:6分 采购方案: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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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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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 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2分) |
1、全部满足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的得8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扣2 分,8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8分; 2、性能指标要求:1)产品生物天然气需提供投标单位已有的实际运行案例测试报告,且其测试报告需满足《天然气》GB17820 -2018一类标准的,得2分;产品生物天然气需提供投标单位已有的实际运行案例测试报告,且其测试报告需满足《天然气》GB17820 -2018二类标准的,得1分;都不满足则不得分; 2)产品有机肥需提供投标单位已有的实际运行案例测试报告,且其测试报告需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21指标,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本项性能指标要求满分4分。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实际运行案例测试报告以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设备结构形式 (12分) |
1、干式厌氧反应器系统:采用模块化、卧式钢制结构得4分,采用其他结构形式得2分; 2、干式厌氧反应器及气柜:采用一体化结构形式,得4分,采用其他结构形式得2分; 3、干式厌氧反应器:采用机械搅拌形式的得4分,采用其他结构形式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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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6分)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6分扣完为止。 注:认证证书原件彩色的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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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1、投标人有机固废处理技术成果2018年至今获得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技术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的得3分。 2、投标人有机固废处理相关技术成果2018年至今获得过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 3、投标人有机固废处理相关技术成果2018年至今入选过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的得1分。 注:有机固废处理技术是指对畜禽粪便、餐厨垃圾、污泥等有机固废处理的技术;开标时须将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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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业绩 (4分) |
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干式厌氧发酵技术相关业绩,处理有机固废能力为日处理量100t/d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因合同不能准确反映投标人业绩的,需要另行出具建设单位证明。证明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包含日处理量)、中标人名称等。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业绩的,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和出具证明的建设单位共同为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证明的真实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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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售后服务(6分) |
1、质保期为2年,符合此基本要求的,得2分;每延长一年加 1分,最多得3分,不足2年的,不得分; 2、设备发生故障,24小时内到场开展维修服务,得3分,48小时内到场开展维护服务得2分,超过48小时,得0分(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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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采购方案(10分) |
1、设备采购范围和内容完整、合理;得0-1分; 2、设备加工、制造、设备到厂计划安排合理情况,得0-2分; 3、指导安装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得0-2分; 4、指导调试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得0-2分; 5、设备到货保管,维修和保养保障充分,得0-1分; 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等情况,得0-2分。 注:以上评分项请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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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3)以上除投标报价分外,其余打分项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9月7日 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真实有效且是最新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人各项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招标文件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干式厌氧发酵技术处理有机固废,日处理量为100t/d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因合同不能准确反映投标人业绩的,需要另行出具建设单位证明。证明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包含日处理量)、中标人名称等。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业绩的,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和出具证明的建设单位共同为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证明的真实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预付款: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当买方收到卖方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预付款保函,应由国内银行的支行及以上机构开具,见附件)后30日内支付;
(2)发货前付款:按发货批次设备款的40%支付,同时扣回对应批次设备预付款。买方及监理单位至发货地按照发货订单对拟发货批次设备数量、规格及卖方或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书等基础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30日内支付该发货批次设备款的40%;
(3)交货付款:按到货批次设备款的30%支付。卖方提供卖方或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书、开箱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工厂试验记录、合格证书及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经买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30日内支付该到货批次的30%;
特别要求:本合同项下的发货及交货批次及相应的付款应限制在3次(含3次)以内。
(4)竣工验收或投入商业运行付款:按所有已验收设备款的2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商业运行(以先到为准)后30日内支付所有已验收货设备的20%。
(5)结算审计完成付款:支付至最终合同结算价的97%,预留3%质量保证金。最终合同结算价不超过结算审计认定金额。
(6)质保金退还:质保期内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进行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质保期满,且乙方承担缺陷责任期义务后由项目公司无息支付给乙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云台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
商务大厦A座1308室 号 11楼1107室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3605122205 电 话: 15715139787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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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
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