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1 15: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改造一期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1】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南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
2.2 工程规模: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总投资额约3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区南路新建工程、灌南县明辉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威海南路改造工程、灌南县大连路东延新建工程及宁波北路改造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外省市企业承诺中标后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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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4分 监理方案: 1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2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7 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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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方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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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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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4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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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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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3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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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3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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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2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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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3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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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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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2分)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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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2分)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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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2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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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特别提醒: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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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22分) |
总监理工程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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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5年的得3分。(以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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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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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1、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市政专业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分别为:市政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否则不得分; 2、上述监理机构成员中,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加1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每人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 ①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②专业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⑤上述所有证书、社保等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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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
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非金属板厚度检测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得7分,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说明:检测工具的发票、试验设备发票等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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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8分) |
1、企业业绩(4分) 2018年1月至今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总监业绩(4分) 2018年1月至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三者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工程规模、范围、竣工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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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获取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8日 。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02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为: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2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灌南县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 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 编: 222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郑站长 联 系 人: 李建辉
电 话: 13905129679 电 话: 0518-81885068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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