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6 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东发改复(202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平明镇、石安河城区标段污水治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东海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平明镇、石安河城区标段污水治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东海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2年 ;
2.5招标控制价:252万元,(包含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40 分 技术响应:30 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业绩: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 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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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98% 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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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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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报价40 分 |
投标报价与 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4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2 |
技术响应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26 分 |
1、投标人需要满足图纸上对于进水水质的质量要求(关键指标),当水质超出指标数值时,技术上的处理措施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2、投标人需要描述设备在满足设计水量条件下,发生任何状况都能持续不间断运行的技术措施得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3、投标人需要说明系统处理的温度要求,当水温超出设计范围时候,保障出水效果的技术措施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4、投标人需要描述处理一吨污水的能耗指标以及综合运行费用 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5、投标人需要描述设备的保养维护要求和年度费用测算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6、(1)投标人需要描述设备的噪音指标以及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4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2)室外型控制柜应具有较高的防尘和防水能力,防护等级须达到 IP54,通过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得 2 分。否则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
保障体系及措施 4 分 |
(1)质量保证体系、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 2分,一般得 1分,不完整、不得力得 0.5分,没列此项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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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保障体系、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 2分,一般得 1分,不完整、不得力得 0.5分,没列此项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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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商务响应5分 |
交付使用期5分 |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得1分;提前1-2天,得2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
1.4 |
售后服务10 分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3 分 |
售后服务人员:有完善的人员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响应时间、响应程度、技术能力、紧急预案等打分。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 2-3分,一般得 1-2分,不完整、不得力得0-1分,没列此项内容不得分。 |
售后服务内容 2 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质保期内及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有详细、明确的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标准,措施得力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完整、不得力得 0.5 分,没列此项内容得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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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2 分 |
本项目质保期为2 年,承诺质保期满后免费延长1年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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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3 分 |
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并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的得 3分,一般得 2 分,不完整、不合理得 1 分,没列此项内容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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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
(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供应方案: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 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2)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定,优秀的 5 分,较好得 3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或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
1.6 |
业绩 5 分 |
企业业绩 5 分 |
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签订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集采购、安装一体的综合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 1 个合同得 1 分,该项最多得 5 分; A、类似业绩不包括非综合类项目或 PPP 类项目等。 B、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
注: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8 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月26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
6、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万元整(¥5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验收合格使用半年后,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无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和平西路 105 号 地 址: 连云港市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海州创业梦工场1#楼3单元15楼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9850699368 电 话:0518-85639068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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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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