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5 11: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2021年创文期间市政提升工程施工预选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2020年创文期间市政提升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2021年创文期间市政提升工程施工预选招标进行公开预选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范围内;
2.1.2工程规模:创文期间市政提升工程改造面积约33861.05平方米,总造价约1000万元,所有改造工程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内容为准;
2.1.3工期要求:约30日历天/每标段,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4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云县2021年创文期间市政提升工程施工预选招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老旧基础拆除,市政工程提升改造、园林绿化工程提升改造等,具体实施地点及规模为(预估,以实际发生为准)美都新城南门向西及西门:7512㎡、人和苑北门前:5449㎡、怡景华城东门:3681㎡、嘉天下南门:4232㎡、小鸭河北岸停车场:1900㎡、明珠大厦西侧停车场:700㎡等;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 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
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
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六、资格审查
有效且最新的:
1 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及入围方法: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通过交易中心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价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
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用摇号随机进行抽取。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次招标 K2 取值为:95%。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 |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20-9号 |
联 系 人:李主任 |
联 系 人:郭工 |
电 话:13812325321 |
电 话:19901557271 |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
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 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
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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