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4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晟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内,香格里拉南侧、珠海路北侧、长深高速出入口西侧,毗邻233国道、235省道;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54835m²(约82.25亩),总建筑面积57327.37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049.65m2,地下建筑面积3277.72m²,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物流仓库39145.2m²,电商综合办公楼18182.17m²,室外配套及其他。物流仓库1层高10米、2层高6米,内设办公用房、货梯等;电商综合办公楼共11层,内设电商展示区、办公区、员工休息区及餐厅等,具体详见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6067572.84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灌南县电商物流产业园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外省企业中标后提供入省核验通知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8月17日下午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8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1月-2021年06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经建设局核准不需缴纳保证金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评标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价满分(100分)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0%,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灌南县晟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 编: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电 话: 13851238815
10、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目前投标人只能选择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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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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